联合国运行机制与多元文化
同济大学兼职教授、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
王之佳的国际环境合作职业生涯始于1976年在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任职。其中1978年至1983年,在中国常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任外交官。1983年至2003年,在国家环境保护部门从事环境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,其中1996年至2003年任国家环保总局国际合作司司长。在政府任职期间,他曾参与若干国际环境公约的政府间谈判会议,如,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、卡特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、有害化学品鹿特丹公约等。并多次担任联合国有关公约谈判会议的副主席或报告员;作为中国政府的代表,曾于1987年9月16日签署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最后文件、1998年9月11日签署了鹿特丹公约最后文件。
2003年至2014年,王之佳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任高级职员。他曾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区域合作司副司长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特别协调员、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特别顾问等职务。2014年3月28日退休前,荣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次颁发、联合国副秘书长签署的“Certificate of Appreciation"《认可证书》。
活动时间:
2021-11-17 18:30
主讲人:王之佳